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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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举办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在诚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促进高校学生实践诚信道德、学习征信知识、保持良好信用,校团委决定举办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参赛人员既可单独参赛,也可组成不超过5人的团队参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反映助学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使用等征信记录对大学生求职、升学等成长之路的影响,表现当下大学生对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2.反映大学生在考试升学、学术研究、学费缴纳、个人求职等活动中有关诚信行为所产生的正面激励和不诚信行为所面临的负面惩戒。

 3.反映志愿服务在失信修复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守信重诺的社会美德。

 4.宣扬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住宿、免押租车、无人商店等信用社会的新业态、新生活等有关领域内容。

 5.不局限以上,作品内容紧扣“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主题即可。

 (二)作品体裁和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广播剧作品(音频)和微电影作品(视频)两类。参赛作品片头必须注明“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录音或字幕),必须具有规范的标题、字幕、配音、音乐等,音频和视频均符合国内通用的播放标准。每部作品的片长在3-8分钟,超过8分钟以上的作品将不予受理。

 (三)原创性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视为无效,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个人或团队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相关安排

 (一)参赛报名时间。

 参赛个人或团队须填写《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附件1),并将作品提交学院团委审核把关。学院团委对参赛作品进行择优遴选后,将推荐作品(传媒学院至少推荐3件作品,其他学院至少推荐1件作品)的相关资料于2018年5月14日前交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办公室,每件推荐作品应包括1份经学院团委盖章的纸质推荐表、2份刻录为光盘的作品(含作品及配套剧本文字稿件)。

 (二)作品初审。5月下旬,校团委组织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联系人:李老师 59367220

 附件: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

                                                     校团委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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