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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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作者:李舒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16〕18号)和学校党委《武汉纺织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武纺大党发〔2017〕58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培养一批紧密联系群众、工作扎实过硬的“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校团委拟在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公开选聘部分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团干部,请各单位结合选聘条件推荐候选人,具体职位与要求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办公室:副主任2-3名;

2.组织部:副部长2-3名;

3.宣传部:副部长2-3名;

4.创新实践部:副部长2-3名;

5.宿舍管理部:副部长2-3名;

6.社团管理部:副部长2-3名;

7.素质发展中心:副主任2-3名;(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校团委各选聘部门工作职责详见附件一。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公道正派、青春健康、简单阳光,具有较高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坚持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熟悉并热心共青团工作,了解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写作能力,并且在任职期间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4.在读全日硕士一年级、本科一年级均可报名,特别优秀或担任过校、院两级主要团学干部者,可以放宽到本科二年级、三年级,优先考虑。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承担学校团的工作任务,按照整体工作要求,创新团的工作思路,促进学校团的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2.配合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校团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协助相关老师做好部门工作,指导相关校级学生组织;

3.认真细致,责任感强,能够在兼职期间保证在校团委工作的时间投入;

4.工作期限不少于1年,兼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校团委正式聘任。

四、报名办法

1.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和所在组织推荐相结合。

2.请各单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广泛通知,根据基本条件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征得本人同意并签署单位意见后,于2019年6月26日(周三)下午4:00前将报名登记表统一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电子版登记表请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tw@wtu.edu.cn。

3.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具体情况以及自愿报名的情况,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面试,最终确定人选。相关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老师     027-59367667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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