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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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团支部达标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作者: 浏览次数: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团支部建设考核办法》,拟于4月12日-20日对全校团支部进行达标建设年度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学院自评

 各学院团委对照《武汉纺织大学团支部建设考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台账,组织对本院团支部进行自评(非毕业年级要求全覆盖),根据测评分数划分为未达标(小于70分)、达标(70-89分)、优秀(90分及以上)三个等级,4月16日前形成《基层团支部达标建设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校团委。

 团支部达标建设重点在于达标,验收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团支部建设考核标准》进行把握,未达标支部不再计算攀登分值。

 二、学校抽查

 校团委组织校团委委员组成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学院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抽查分为实地抽查、网上抽查和人员访谈三种方式。

 1.实地抽查。根据《团支部达标建设统计表》,对照《团支部工作日志》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记录台账的核实。随机抽选出4个在学院评定中评价为“达标”的团支部和2个评价为“优秀”的团支部进行台帐核实,如核实情况与学院自评情况相符,则认定为一次通过;如核实情况与学院自评情况不相符,则随机加抽2个同类团支部,加抽结果认定为符合,视为抽查通过;依然认定为不符合,则视为核实情况与学院自评情况不相符,学院自评结果均视为无效,抽查不通过,限期整改。

 2.网上抽查和电话抽查。网上抽查主要对团支部新媒体建设工作进行核实,对团支部的微博和微信粉丝数、活跃度、内容质量等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照其相关台账录入信息予以核实。电话抽查通过对该支部成员(含支部书记一名和普通支部成员一名)进行电话访谈,了解该支部实际工作情况和团情知晓度,并由验收组工作人员进行记录。网上抽查和电话抽查情况与自评严重不符的认定为核实情况与学院自评情况不相符,抽查不通过。

 三、结果认定

 校团委对抽查核实的基层团委自评结果予以认定,在五四评优时予以表彰。

 四、验收时间安排

 4月10日—4月16日,学院自评。

 4月17日—20日,学校抽查验收。具体时段时间由检查组与对应学院沟通确定。

 4月21日—23日,未通过抽查的基层团委整改重评。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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